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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尤庄段开挖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点击:72次 日期:2016-11-10 21:42:55.0

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尤庄段开挖工程

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MD2016-4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尤庄段开挖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为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尤庄段土方开挖及附属工程建设。

2.2建设地点:汝南县宿鸭湖水库。

2.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4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监理标段为本项目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其中施工标2个,监理标1个。

  施工一标:桩号L0+000-L3+286(K0+000-K0+800)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及运输。

  施工二标:桩号L3+286-L5+788 (K0+800-K1+600)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及运输。

    监理标: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期要求:施工标段:140日历天;监理标段:施工期及保修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投标企业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不良行为记录。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债务(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2监理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企业2013年元月1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6)拟投入本工程的其它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4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7)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债务(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企业及其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执(从)业人员(施工标包括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标包括拟任总监理及监理工程师)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委托代理人须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公开的专职招投标委托代理人(以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公开信息为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打印页)。

3.4 提供2014年元月1日以来,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注:1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由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初审,但不作为最终评审,以开标当天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一个投标企业允许报名两个标段,项目经理不重复,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1施工标:企业法人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企业、其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执(从)业人员(包括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投标委托代理人)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证明(以有关证明为准,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2)监理标:企业法人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任4名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企业、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执(从)业人员(包括拟任总监理及监理工程师)及投标委托代理人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注:以上证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

报名时原件作为初步审查,开标当天还必须携带原件验证审查,最终以评审专家验证为准。

4.2报名及时间:

2016118日至201611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500 17:30(北京时间)。

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4.3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600/套,监理标段600/套。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异议和投诉:

    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中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豫水建【201510号)的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不解释异议或不按规定时间对异议进行答复的,或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向水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90597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96-3301096 

水行政监督部门:驻马店市水利局      电话:0396-2690625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已备案(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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