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金沙湖景区金土至中营道路改造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洋县金沙湖景区金土至中营道路改造工程已经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洋发改发[2016]468号立项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洋县金沙湖景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自筹。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潜在有意向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路线起于磨子桥镇张山下村磨五路,与金土路T型相交,沿途经过金沙湖,终点接于中营村村委会,全长4.147公里。该项目以原路线为基础,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勘设,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5.0米+2*0.25路缘石,沥青混凝土面层结构。
2.2招标方式及工期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合理低价法评标的评标方法。计划工期3个月。
3、资格预审要求
3.1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年检合格;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B类证,公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大专学历,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企业业绩及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标企业近三年承担过2条或2条以上四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累计不少于10公里,且完成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合格。申请人同时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范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资格预审的方法
本次施工标段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方法。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于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5日,每工作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在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时须提供:(1)施工标段各申请人须由拟派驻项目经理本人持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安全考核B类证原件、个人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及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以供查验,并提交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盖单位行政公章)。
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资格审查。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图纸2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09时00分。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洋县金沙湖景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洋县磨子桥镇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旺座国际
B座1505
邮 编:723300 邮 编:723000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 系 人: 翟文丽
电 话:13700268938 电 话:0916-2680852
传 真:13700268938 传 真:0916-2680852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