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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勉县县城通达工程(一期)永康路北段道路工程

点击:54次 日期:2016-11-10 19:26:21.0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勉县县城通达工程(一期)永康路北段道路工程,已由勉发改发【2016】30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勉县县城建设改造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为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建设地点北起翠源路,南至金牛大道,全长约46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规划道路红线宽16米,路基、路面硬化、排水、人行道铺装、绿化、亮化等工程等。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
三、资格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企业资质要求:
本次监理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条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五、发售资格预审文件须知
1.购买时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2. 施工企业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证件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除外)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监理企业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证件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项目总监注册证、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除外)等相关证件原件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4、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自2016年11月7日到2016年11月11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13891660901。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汉中建设工程招信息网》、《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人: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勉县县城建设改造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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