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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心理测试仪、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项目政府采购公告

点击:83次 日期:2011-09-02 16:28:56.0

 

青岛市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市南区采购人的委托,对其心理测试仪、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0656-1141CSN20441
2、招标项目名称:心理测试仪、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项目
3、招标项目内容:心理测试仪、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等
4、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含2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方须提供(心理测试仪、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3)投标商需在青岛地区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
4)开标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
5)开标提供近半年内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6)开标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7)开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8投标商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201192日起2011921,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200500在招标中心发售(节假日除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如需技术询问:请按下列联系方式于201196下午300前以电子版和加盖公章原件形式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予答复。联系电话:85016233,联系人:徐倩。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922上午900-930
9、开标时间:2011922上午93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7号楼一楼采购大厅。
11、投标人可以从以下媒体获得有关信息:青岛政府采购网:zfcg.qingdao.gov.cn、青岛市招标中心网:www.qdbid.com
12、青岛市招标中心地址:山东路29号银河大厦12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电话:0532-85016233
联系人:刘晓红徐倩赵龙
传真:0532-85016301  
E-maillxh660128@163.com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山东路支行
账户:青岛市招标中心      
账号:8191-8196
 
 
 
 
 
青岛市招标中心
20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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