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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嵊泗至定海公路新城大桥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点击:68次 日期:2016-11-01 02:17:18.0

舟山嵊泗至定海公路新城大桥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舟山嵊泗至定海公路新城大桥改扩建工程  已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舟发改审批[2016]1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新城公路与运输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为舟山市307省道(新城段)建设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舟山市新城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舟山嵊泗至定海公路新城大桥改扩建工程路线起于舟山本岛临长路与海天大道交叉口,沿现状临长路,经担峙岛,终于长峙岛临长路与桃源路交叉口,为改扩建工程。全线为双向六车道,将原新城大桥改造为单向三车道作为左幅,在老桥右侧增设单向三车道桥梁作为右幅,新老桥梁宽度均为16.5m。设计采用一级公路结合城市道路标准;设计速度为主线60公里/小时、辅道3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通航等级:500t级海轮,通航净高14.5m、净宽106m;其余技术指标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执行。路线全长约1.805km,设特大桥1362/ 1(主桥为钢箱系杆拱桥,主跨跨径148米;引桥为预应力T梁,标准跨径30),主线平面交叉2处,辅道平面交叉1处。

2.3 计划施工工期: 2016   12 20 日至 2019 9   19日,共 33个月。

2.4 招标范围:舟山嵊泗至定海公路新城大桥改扩建工程主线起讫桩号为K0+000K1+804.929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其中跨海特大桥一座,桥长1362米,主跨148米的钢箱系杆拱桥)、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照明、机电、航标、桥梁健康监控系统、桥梁施工监控、水土保持、环保、防撞等附属设施以及老桥维修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2.5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设1个监理标段

主要监理内容为主线起讫桩号为K0+000K1+804.929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其中跨海特大桥一座,桥长1362米,主跨148米的钢箱系杆拱桥)、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照明、机电、航标、桥梁健康监控系统、桥梁施工监控、水土保持、环保、防撞等附属设施以及老桥维修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工作。计划监理服务期为57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33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031日至2016114日,投标人自行在“舟山市招标投标网” http://www.zs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宋经理,联系电话1895113683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11 23 9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30 分至 9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新城翁山路530号市行政中心北大楼三楼)博创窗口 。投标人代表(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和舟山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舟山市307省道(新城段)建设办公室                              

  址:  舟山市新城行政中心交通大楼10                             

邮政编码:  316021                             

    话:  0580-2283370                             

    真:  0580-2285175           

联 系 人:   黄思凯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市博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    舟山市定海区东瀛路168号檀枫新苑物管楼4

邮政编码:    316003

    话:    0580-8230553

    真:    0580-8230150

    联 系 人:    朱 珊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条件)

 

标段舟山嵊泗至定海公路新城大桥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项 目

   

备 注

资 质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标段舟山嵊泗至定海公路新城大桥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项 目

   

备 注

业 绩

 

1、自 2006 7 1 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监理合同段完成过至少一个1公里及以上的公路跨海桥梁施工监理项目

2、自 2006 7 1 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监理合同段完成过至少一个主跨在100米及以上的系杆拱桥施工监理项目。

 

注:

1监理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1)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2)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经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监理人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监理项目评定书、交工验收证书、合同协议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的,投标人还应提供由项目发包人出具并经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主管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有关数据信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

 

标段:舟山嵊泗至定海公路新城大桥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序号

监理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备注

1

总监理

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公里及以上的公路跨海桥梁项目的总监或副总监职务1周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书。

1

自有

人员

2

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60周岁及以下。担任过主跨在100米及以上的系杆拱桥施工监理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1周年及以上。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书。

1

自有

人员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监理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以上信息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结果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或未附查询结果的打印件的,以上信息不予认可。

2、主要监理人员的监理经历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打印件,未提供信息公开的打印件或提供的信息公开打印件不一致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还应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监理项目评定书、执业管理手册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并经项目交通主管部门或项目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未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文件的,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

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

4、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监理甲级资质,则还包括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列明的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能在本项目任职。“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监理合同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均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或监理合同解除之日)止。如总监理工程师已经更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业主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并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更新完成该人员登记,否则更换前后的总监理工程师均视为有“在建项目”。

5、主要监理人员均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其中201211日以后获得交通运输部监理资格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无须提供《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合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

6、主要监理人员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监理工程师个人评价周期内累计扣分在24分(不含)以下。

7、投标人可登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jlsccx.zjt.gov.cn/,联系电话:0571-83789631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标段:舟山嵊泗至定海公路新城大桥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项 目

    

备注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 年( 2013  7 1 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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