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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中心医院购置打印办公耗材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88次 日期:2016-11-01 00:35:59.0
招标编号:JSZFCG—J2016ZX227
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吉林市中心医院购置打印办公耗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产品种类:打印办公耗材。
二、投标方必须具备的资质及相关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为了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售后服务质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和复审相结合的办法,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测试报告:在参加项目答疑会时向用户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试用品,并指派专业人员跟踪所测试产品的使用情况,形成测试记录,测试完成结束后,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中“质量保证1.5”要求的标准由用户出示加盖印章的测试报告。
*售后服务证明文件:由于本项目的招标产品为三星、爱普生品牌设备使用,为了确保供应商售后服务的专业性、及时性,要求投标供应商在参加项目答疑会时提供三星、爱普生的厂商售后服务能力证明文件(需加盖厂商公章),由用户查验文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经用户确认合格后加盖用户印章为最终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函、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应经许可方可经营的项目或产品,需提供相关许可证照。                                                                                                                                                                 
五、供应商根据所领取的招标文件中内容决定是否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须按领取文件时采购中心所提供的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持存款底单(复印件、扫描件或传真件)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报名登记,凡未进行登记的,其文件恕不接受。
六、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或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材料提交,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口头提交的问题不予答复。
七、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36万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
八、付款方式:经安装调试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并在<设备验收单>签字。医院每月按月初甲方帐面记载的欠乙方货款总额不高于50%的比例,作为甲方月支付给乙方的结算资金额度。如乙方与甲方结束业务往来,甲方在接到乙方结束业务书面通知后并履行甲方要求相关手续无遗留问题后,甲方依照欠款额度在4-6月内付清所欠款项。 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销售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若乙方未按期到货,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支付货款总额的5‰的赔偿。
九、索取文件地点: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本公告所提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十一、招标文件发出时间(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4日,每日9:00-15:30(节假日除外),请携带U盘拷贝文件。
项目答疑会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下午14时,地点为吉林市中心医院心脑血管2楼信息中心会议室。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5日9时10分。
十三、开标时间:2016年12月5日9时10分。
十四、开标地点: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801室(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
十五、联系单位: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综合信息科
联系电话、传真:(0432)62048507
地址: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603室(解放西路16号)
联系人:王先生   冯先生   鄂女士
十六、采购人:吉林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联系电话:周先生  0432-63073323
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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