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本中心对邳州市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并直接报至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一采购人 1.名称:邳州市档案局 2. 采购项目联系人:宋正超 电话:0516-86627108
供应商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
二、 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邳州市花园路市民服务中心七楼706室 邮编:221300 3.联系方法:0516-86228947. 采购项目联系人:韩永康
三、采购项目
1.编号:[邳]邳采招(2016)017
2.名称:邳州市档案局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4.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依据国家档案馆《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及《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要求,按照B级标准建设60平方米标准化机房;围绕江苏省档案局“三网一库”要求,建设服务器、存储、备份、UPS等硬件平台及相关操作平台。要求3个月内完成,质保期5年。 5.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8.17万元
四、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单位股东、员工不得有外籍人士或持有国外永久居住权人士;
4、投标人必须具有3家以上单位5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的成功案例,做到零客户投诉(请提供证明材料)。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资格预审: 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说明: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相关规定,应当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提供原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同时提供发证(登记)机关证明其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含公告发布当日))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后前3年(含公告发布当日))(复印件)。
3、上述年检合格的资格预审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注明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印章,并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本中心资格预审联系人处,如提供不全,其资格预审将被拒绝,复印件须在报价时提供原件核查。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时间:上午 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节假日除外)。 5、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8日下午4:00
6、资格预审联系人:邳州市花园路市民服务中心七楼704室刘义 联系电话86243490
注:
1、询价通知书发出方式:邮件;
2、投标文件中需装订以上材料复印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报价人需向本中心交纳10000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划到本中心帐户;交纳保证金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一次性缴齐(并注明项目编号),否则报价无效。
收款人: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行邳州支行营业部
帐号:10252701040003244
七、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时
投标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16年11月24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时
开标地点:邳州市花园路市民服务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 24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时
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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