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016年度工程招标公告(县级财政资金) |
点击:54次 日期:2016-10-29 02:49:06.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濮阳市范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2016年度工程,已由范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16号文批复建设。招标人为范县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范县区内。
2.2建设规模:解决范县区内15个村、0.82万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2.3 总投资:430万。
2.4资金来源:县财政专项资金。
2.5建设内容: PVC-M管材管件采购及安装、水表采购及安装等。
2.6招标范围:
2.6.1施工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6.2监理标: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含保修期二年)。
2.7标段的划分及招标内容:
2.7. 1施工标:
第1标段:PVC—M管材管件采购及安装;
第2标段:PVC—M管材管件采购及安装;
第3标段:PVC—M管材管件采购及安装;
第4标段:水表采购及安装;
2.7.2监理标:
第5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8工期:施工标段:80 日历天,监理标段: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含保修期二年)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资格要求:
第1-3标段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在河南省水利网或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有水利企业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人须为管材生产企业,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2)所投产品须具有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疾控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3)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150万元以上的施工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4)具有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但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开具内容需提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人)。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4标段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在河南省水利网或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有水利企业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2)具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具有ISO9000、ISO14000以及OHSAS18001管理体系认证;
(3)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至少有一项类似水表供货入户安装的施工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4)具有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但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开具内容需提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人)。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5标段监理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 “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息信用公开备案的企业(提供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企业应出具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投标人至少有1个(合同签订日期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类似工程指水利工程)。
(5)具有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但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开具内容需提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委托人)。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项目中项目负责人、委托人等相关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工作人员,投标文件中应出具2016年份的社会保险交费证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5本次报名一个投标人最多能报一个标段。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已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网上报名。
4.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3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10月28日—2016年11月03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另行通知。
4.4每个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因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报名,若同一标段同一投标人出现重复投标现象或同一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均按无效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开标时交纳)。
6.投标保证金
6.1 一至四标段:贰万元。五标:壹仟元。
6.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内(指定账户如下),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6.3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河南省水利网》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范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崔主任
电 话:0393-5269521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393-8575195
水行政监督部门:范县水利局监察室
电话:0393-5269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