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10-10提前开标征询短信通知测试项目(请勿报名) |
点击:57次 日期:2016-10-26 16:49:44.0 |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立医院制氧机组维保服务 | ||
发布时间 | 2016年12月28日 |
安徽省立医院制氧机组维保服务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 安徽省立医院 委托,就安徽省立医院制氧机组维保服务(项目编号:GN2016-14-2307)进行招标。本项目于 2016年12月28日9时00分,在 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包河大道236号)二楼第二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 |
安徽省立医院制氧机组维保服务 |
招标编号 |
GN2016-14-2307 |
主要招标内容 |
安徽省立医院现有的制氧机组维保服务。 |
预中标人 |
|
投标人名称 |
烟台冰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预中标金额 |
699678.00元 |
公示期:自2016年12月28日 至 2016年12月30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省立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15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