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亿热电厂2#炉一次、二次风机高压变频改造及脱硫系统密度计购置变更说明 |
点击:57次 日期:2011-08-25 09:59:01.0 |
关于东亿热电厂2#炉一次、二次风机高压变频改造及脱硫系统密度计购置变更说明
各有关投标人: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22日发布的东亿热电厂2#炉一次、二次风机高压变频改造及脱硫系统密度计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627-QB1102LS31),现做如下变更和说明:
第一包:东亿热电厂2#炉一次、二次风机高压变频改造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相关产品,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如为代理或经销商需提供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中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要求第一包第3)条条款取消。
本项目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1年8月31日下午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此期间,各潜在投标人可继续参与报名,其他内容不变。
本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说明为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偌翕
联系电话:0532-80973929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