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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还地桥镇曙光路排水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点击:59次 日期:2016-10-25 14:13:52.0

 

依据大冶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下达的冶财采计[2016]B0175号计划下达函要求,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冶市还地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大冶市还地桥镇曙光路排水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冶招【2016187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还地桥镇曙光路排水工程
三、采购内容:本工程系大冶市还地桥镇曙光路排水工程,西起军山路(K0+000),南止还桥大道(K0+510.656),全长510.656米,路面宽度7.0米,此次改造内容有:对沿路纵向雨、污水管均废除,重新建设,并废弃现状沿线所有雨水口连接管,新建雨水口;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及图纸、工程量清单
四、预算金额(即最高限制价):陆拾肆万元整(64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谈判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须提供近三年(谈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至少已承接1个类似项目(指单项工程造价50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为准业绩
5.供应商须提供拟派项目主要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含五险)提供五大员岗位证书
6.供应商须提供工农关系协调承诺书(见附件九)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注: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原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报价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五章资格后审证明文件》)。
六、供应商可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公告页面下载谈判文件(http://www.dyggzyjyzx.com)。谈判文件制作费200/份,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支付,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027930分(900分开始接受谈判响应文件)。
八、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7
九、谈判时间:20161027930
十、谈判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还地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714-883890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於工
联系方式:0714-8990909 18086303131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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