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石柱乡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工程施工 |
点击:113次 日期:2014-05-23 00:00:00.0 |
招标编号:HNSXSY(DK)-2014-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口县石柱乡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工程已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社(2013)278号文、洞发改招[2014]8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招标人为洞口县石柱乡中心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洞口县石柱乡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工程
2.2 建设地点:石柱乡石柱村
2.3 规模:砖混结构,共3层,建筑面积1083.03平方米,投资约122万元
2.4 工期要求: 12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招标范围:洞口县石柱乡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工程施工图上注明的建筑、装饰、水电安装等所有建安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技术负责人为本企业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它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投标单位购买了养老保险(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资格审查入围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5月23日~2014年5月27日下午5: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从洞口县建设信息网(http://www.dkjsxx.com)进行网上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与书面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资格审查文件售价400元/套、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图纸等其他资料800元,售后不退。文件资料费在领取图纸等资料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洞口县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洞口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洞口县建筑勘察设计院 )。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9时00分;开标时间2014年6月20日9时0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9时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洞口县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7234568。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2.1投标人于 2014年 5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前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洞口县桔城路百货巷)领取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并交纳资料费,逾期不予办理,领取资料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交如下证件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