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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31次 日期:2016-10-17 13:22:54.0
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由宁发改投2015〕19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位于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本工程划分两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其中施工一标段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施工二标段为电子商务中心。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
三、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无在建工程。
   2、监理标段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监理企业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并无在建监理工程。
   3、本项目施工及监理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须知
   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企业提供)、建造师/项目总监身份证、注册证书、信用手册(外地企业除外)、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等相关证件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3、购买时间自2016年 10 17日到2016年 10  21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联系电话:0916-2230358。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汉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各界导报》上发布。
 
                               标   人: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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