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杨宋镇非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点击:180次 日期:2016-10-12 13:24:07.0 |
项目名称:怀柔区杨宋镇非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项目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167842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四号物华大厦B座20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冬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13241821898
采购预算:253万元
采购内容:怀柔区杨宋镇非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服务供应商
采购数量:一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或201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2014年度或2015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14年度或2015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连续近三个月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报名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2日-2016年10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5号(怀柔区杨宋镇人民政府招投标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6、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每本,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7、磋商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0月31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8、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竞争性磋商时间:2016年10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9、磋商地点: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凤翔东大街5号(怀柔区杨宋镇人民政府招投标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10、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纸质书面信函的形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四号物华大厦B座2001室
邮 编:100044
电 话:010-13241821898
联 系 人:李冬
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