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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及病房设施

点击:45次 日期:2011-08-05 16:50:38.0

 

李沧区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及病房设施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其医疗设备、器械及医疗用床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SITC-1310408
2、项目名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及病房设施
3、项目内容:
第一包:医疗设备(红外一氧化碳测定仪、数字风速仪、标准声源等)
第二包:医疗器械;
第三包:病房设施(病床、输液椅等)。
4、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能在国内合法生产或销售上述产品。
2)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医疗设备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3第一包:代理商投标须按以下三种情况的任一种提供部分产品经销/代理资格证明:
    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厂家直接设定的经销/代理商,提供证书原件;
厂家直接设定的一级代理商为投标供应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一级代理商须在青岛地区具有代理销售资格),同时须提供一级代理商的经销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一级代理商的公章。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2011年8月8日起至2011年8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招标公司发售。
7、购买标书时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招标文件不予发售。
8、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8月31日下午13:30-14:00。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1年8月31日下午14:00。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11、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在2011年8月15日12:00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公司联系)。
青岛政府采购网:www.sunp.gov.cn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邮政编码:266071
    话:0532-85786283
联 系 人:李朝气
    真:85780827    E-maillzq1292004@163.com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户: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号:408573655608091001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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