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路(新河路-沙港路)K70-K350段新建工程 |
点击:71次 日期:2014-05-22 00:00:00.0 |
1.招标条件
东风路(新河路-沙港路)K70-K350段新建工程已由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招[2014]1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常德市武陵区住房保障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NXZ-CD2014-009
2.2 项目名称:东风路(新河路-沙港路)K70-K350段新建工程
2.3 建设地点:东风路(新河路-沙港路)中K70-K350段。
2.4 规 模:本工程为东风路(新河路-沙港路)中K70-K350段新建工程,长280米,路宽20米,中间14米机动车道,两边各3米人行道. 招标控制价为:4738882.00元
2.5 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土方、道路人行道、给排水、绿化、垃圾桶坐凳、路灯和综合管网等工程施工(详细见工程清单和图纸);
2.9 标段划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含贰级)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捌万壹仟 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4年 6 月 13 日17:00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市水星楼支行
账 号: 5924 6188 7699
注明“东风路(新河路-沙港路)K70-K350段新建工程”的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4年5月 22 日~2014年 5 月 28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www.cdggzy.net)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4年6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常德市政务中心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6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7717677。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德市武陵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联系人:叶敏
电 话:137074225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175号(市一建七楼)
联 系 人:付德田
电 话:0736—7252369
传 真:0736—725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