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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光明街安居小区保障房室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点击:69次 日期:2016-10-10 20:35:04.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曲县光明街安居小区保障房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忻发改发(2016)248号和河发改发(2016)第1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曲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总投资额约1200万元,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河曲县光明街安居小区保障房室外工程施工;
2、招标编号:ZKGC2016-05-043;
3、建设地点:河曲县文笔镇南元村,光明街以南,延瑞路以西;
4、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和省、市补助及县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5、建设规模:本项目全部的室外配套及附属工程;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现行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
一标段:室外工程施工(不含燃气、绿化、供电、换热站工程);
工  期:180日历天;
二标段:室外绿化景观工程施工;
工  期:180日历天;
三标段:室外变配电工程施工;
工  期:18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伍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对其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将盖有公章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不予退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余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为9家;如报名的申请人少于9家(含9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010日至20161014日, 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经理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如提供三证合一新证,无需本证)(5)资质证书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7)规费证;(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9)拟派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二标段为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以上所有证件原件须现场照拍存档。
另须提供按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叁套。
六、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曲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王瑞军
  话:0350-7222545
地  址:河曲县文笔镇园通街10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邮    编:030002
联 系 人:周玉柱、付冲、邸明、赵文
电    话:0351-2772685、13754800592
邮    箱:kangtaiwubu@163.com
    开户行:建设银行太原并州支行
账号:14001815208059555666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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