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北塔区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53次 日期:2016-10-10 20:09:35.0 |
邵阳市北塔区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邵阳市北塔区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施工已由市发改投【2012】2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投入和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邵阳市北塔区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
2.2 建设地点:邵阳市北塔区检察院
2.3 项目规模:包括新建北塔区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院落改造。北塔区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筑面积726.93m2,三层框架结构,建筑檐口高度10.8 m。院落改造建设规模:拆除室外附属陶瓷地坪1664.69 m2,铺设沥青混凝土2800.30 m2,修建生态停车场468 m2等。
2.4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邵阳市北塔区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土建及装饰装修工程、院落改造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为准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建筑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依法取得依法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和邵建发【2013】118号文规定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6: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1 请从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1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yjszbw.com/)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yjszbw.com/)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yjszbw.com/)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部)(地址:邵阳市邵水东路保宁巷36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招标人名称: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张厚成
电 话:1351742939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孔雀湾小区E3A01#
联 系 人:周康 蒋旭晖
电 话:0739-5177217 18073982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