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2014年延寿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施工 |
点击:91次 日期:2014-05-21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城县2014年延寿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 已由 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汝发招核[2014]4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汝城县房产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郴州创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汝城县2014年延寿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 汝城县延寿乡
2.3 规 模: 建筑面积 3713 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承诺:按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 汝城县延寿乡公共租赁房1#2#栋工程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项目总投资: 合理定价人民币肆佰贰拾伍万肆仟贰佰玖拾贰元整(¥4254292.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郴州市外企业按照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郴州市建筑企业诚信体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或《诚信管理手册》。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郴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暂行办法》(郴政办函[2005]149号)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6时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4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补遗发布
6.1 电子招标书的获取:通过《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电子招标书。网络下载的招标书与书面招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书每套售价 400 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6 月 10日 9 时 0 分(北京时间),地点:汝城县政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投标文件提交的形式: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用牛皮纸密封提交。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同时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汝城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 、汝城县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 0735- 8222413 0735-8268382 。
10. 入围方式
投标截止时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含9家)以内时,确定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时,将于投标截止时(即开标时间)在汝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由招标人随机抽取9家单位入围。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汝城县房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汝城县中大街13号
联 系 人: 朱海勇
电 话: 15886599069
招标代理机构: 郴州创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郴州市燕泉广场12栋3楼302室
联 系 人: 胡馨元 冯祥华
电话\传真: 18173525180 13507359220
邮 箱: 2439760866@qq.com
监管部门 :汝城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贾红建
电话号码: 13973518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