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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州区石柱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点击:223次 日期:2016-09-29 18:40:48.0
                 
工程编码 21080120160831549  
工程名称 营口市新东海大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照明工程  
建设单位 营口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营口市·营口市 建设地点 得胜路东起(桩号K1+846)至庄林路)。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营口市新东海大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照明工程 杨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郭庆发  7528075.0600 0.00 0.00 城市照明工程;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杨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郭庆发  7528075.06    
第二名 辽宁路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郑恩强 7497102.23    
第三名 营口市兴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李金玲 7573095.44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6年11月07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0日  
填报单位 辽宁国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6年11月07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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