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XS201008022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文化中心地源热泵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许[2010]2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城东新区,东氿大道东侧,解放东路北侧
2.2工程规模: /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 300 万元
2.5计划工期: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9月27日,工期100 历天
2.6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地源热泵工程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且确保达到鲁班奖标准,配合总承包人创鲁班奖
2.9工程总承包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承担过单个标段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地源热泵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在“在锡执业建造师信用管理系统”中执业状态为“无在建工程”。 (网址:http://112.25.210.155:81/jgcxy/)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提供合同备案部门的备案手续,自行变更未备案的,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4.8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3.4.9宜兴市内企业持有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4.10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或《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单项备案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一);
3.4.11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备案建筑业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3.4.12投标企业承担过单个标段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地源热泵工程;
3.4.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要报名,请注意宜兴市招投标网“招标文件发放公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即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在开标时收取。
4.2网上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投标企业可以通过阅读宜兴市招投标网“投标人须知专栏”,以了解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一般规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招投标中心(陶都路115号)开标①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无锡市核发(或备案)的有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宜兴市内企业)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宜兴市外企业)或《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单项备案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一,宜兴市外企业)(4)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宜兴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备案建筑业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二)(7)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2014年2月至4月的社保缴费清单(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授权委托书(10)投标保证金票据(11)投标企业资审业绩应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①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预付款为中标价的10%,按季度支付已完且合格工程量价款的50%进度款,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核)价款的60%(含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所有工程资料已经归档备案后,工程款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核)价款的80%;余款按中共宜兴市委宜发(2009)4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时,都应有总承包人的审核签认,否则,发包人不予支付。
7.其它:
7.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7.2在江苏建筑业网(www.jscons.gov.cn)“建造师数量不满足资质标准企业曝光台”中公示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如在投诉有效期内发现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7.3投标项目负责人变更工作单位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7.4投标项目经理在《在锡执业建造师信用管理系统》中执业状态为“有在建工程”的,不论事实上是否完工,资审时均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7.5评标时经官方网络查询投标项目经理有中标项目在计划工期内,但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原件资料中无竣工证明的,资审时按在建工程处理。
7.6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7.7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7.8对于投标人的不良投标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宜政发(2008)243号文件《宜兴市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作出相应处罚。
8.评标办法
详见附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招投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4年5月19日至2014年5月26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陶都路115号 地 址:宜城街道龙潭西路239号
邮 编: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吴斌
电 话: 电 话:80208166
传 真: 传 真:80208169
2014年5月19日
附件:
评标办法
一、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委员会应独立评分,不得采取相互协商、暗示、询问他人等方式影响其他评委评分。
四、无效投标文件一律不予以评审。
五、投标人抽签确定评标办法及相关参数:商务标评审抽取抽签人只抽取一次,投标人按签到顺序抽取数值,第一抽签人(抽到最大的数值的投标人代表)抽取评标办法,第二抽签人(抽到最小的数值的投标人代表)抽取相关评标办法的相关参数(K值和N值)。
六、综合评估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并分别评分。技术标总分为10分,商务标总分为90分。
七、技术标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占7分);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占3分)。
八、技术标具体采用以下评分办法:
(一)施工组织设计(7分)
1、评分要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分
(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分
(3)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1分
(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1分
(5)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0.5分
(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5分
(7)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5分
(8)与总承包单位及其他专业承包单位的配合措施;0.5分
(9)施工组织设计限定页数不超过60页。对超过页数的,作扣分处理,每超过1页扣0.2分,最多扣1分。
说明:⑴对不同技术标进行比对,如存在有不该出现的雷同情况的,作废标处理。
⑵施工组织设计评审采用暗标,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它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以电子版为准。不符合本格式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⑶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注册建造师就施工组织设计有关内容进行询标。
⑷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分项叙述情况并结合询标结果下列幅度打分:
90%≤优<100%;80%≤良<90%;60%≤中<80%;30%≤差<60%;
2、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计算
施工组织设计最终得分为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二)业绩(3分)
1、投标人业绩 2分
⑴投标人承担过单个标段合同金额在300万及以上的地源热泵工程,每项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1分。
⑴投标注册建造师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项目得1分,没有得0分。
3、业绩评审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⑴企业或投标注册建造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①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⑵同一工程只计取一次分,已计取投标注册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得分,其业绩不再在企业业绩部分得分;
⑶项目经理“类似工程”是指单个标段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地源热泵工程。
九、对商务标的评分有最低价法、次低价法和平均价法三种办法。具体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其中的一种办法。
十、商务标评审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在清标过程中要重点比对不同商务标二级子目等内容,如发现存在不该出现雷同情况、改变工程量清单等情况被判定为废标的,不作详细评审。
(二)除因投标报价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被废标的外,对投标报价进行初步评审,以判定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三)对经初评确认的有效投标报价按随机抽取确定的评分办法细评。
十一、对投标报价进行初步评审,以判定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指标予以确定:
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低于规定的限值P时,应视为低于成本价,不得推荐为中标侯选人。
P=A*40%+B*60%*(100-K)/100
其中:A是符合规则的各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
B是本工程审定的预算价;
K是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下浮率的点数(K值范围为10、13、15)。
十二、对经初步评审确认的有效投标文件,按随机抽取确定的一种办法确定评标基准价进行详细评审。
1、平均价法
⑴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N%。其中:N的取值范围为97、98、99,在开标会现场当众随机抽取。
⑵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比基准价每上浮或下浮1%均扣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⑶计算错误1分(本项目为扣分项目)
投标文件出现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计算错误,每条扣0.2分,最多扣1分。
2、最低价法
⑴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其余报价与之相比每上浮1%扣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⑵计算错误1分(本项目为扣分项目):
投标文件出现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计算错误,每条扣0.2分,最多扣1分。
3、次低价法
⑴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次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其余报价与之相比每上浮或下浮1%均扣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⑵计算错误1分(本项目为扣分项目)
投标文件出现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计算错误,每条扣0.2分,最多扣1分。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十三、汇总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分结果,按照总得分高低确定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人。
十四、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十五、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附件一
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单项备案承诺书
我 公司参与(建设单位和工程名称) 工程的投标活动,本公司承诺:我公司自愿遵照“关于印发《外市建筑企业进市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宜建(2010)128号文件)要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办理单项备案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法人委托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注:宜兴市内企业和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的市外企业不需要此承诺书。
附件二
备案建筑业企业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
我 公司参与(建设单位和工程名称) 工程的投标活动,本公司承诺:我公司自愿遵照关于贯彻实施《无锡市建设工程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宜建【2010】127号)文件要求,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并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法人委托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注:宜兴市内企业和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的市外企业不需要此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