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金榜凯旋城11#、12#楼、商业(二)、超市工程的招标公告 |
点击:68次 日期:2014-05-19 00:00:00.0 |
淮安区金榜凯旋城11#、12#楼、商业(二)、超市工程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32080320140519425 | ||
工程名称 | 淮安区金榜凯旋城11#、12#楼、商业(二)、超市工程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4年5月1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4年5月23日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淮安区金榜凯旋城11#、12#楼、商业(二)、超市工程根据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楚发改审字[2011]191号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受淮安市淮安区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楚州区纬三路南侧、经九路东侧;
(2)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28571.26m2; 11.12#楼层数18+1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商业(二)、超市层数2层,框架结构。
(3)项目总投资:约4900万元;
(4)招标范围:淮安区金榜凯旋城11#、12#楼、商业(二)、超市工程(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560日历天;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现场条件:
(1) 施工场地情况:具备开工条件
(2) 施工用水电:水电已通
(3) 场内外道路:畅通
5、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壹 个标段。
6、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7、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2年度或2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2年度或2013年度审计报告);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提供企业的资质证书,年检有效);
(6)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且提供企业2013年 7 月 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7)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9) 市场准入:企业具有江苏省或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淮安市以外的企业须经淮安市造价处注册);具有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淮安市以外的施工企业须经淮安区建工部门备案)
(10) 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在职员工;(被授权委托人须持有被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3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11) 各投标单位必须在公告日后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查询证明》(证明时间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之后,且需提供企业法人与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淮安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
(12)需投标单位提供企业信用报告等级为BBB及以上,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预审现场必须提供经区信用办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否则资格预审不合格。
(13)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4)其它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定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人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9、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录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的发布。招标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看,下载相关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统一缴纳(本项费用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季望之联系,电话:13338906668。
注:报名及下载文件网址: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login.aspx
10、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11、其它说明:
(1)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为100元,本项费用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在资格预审时现场缴纳)
注:投标人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原件资料的应当密封后,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送截止时间前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送截止时间:
2014年 5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逾期不予接收)。
注:需项目负责人到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核实其身份,否则不接受其资格预审文件。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送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室(淮安区镇淮楼西路157号)。
(4)投标企业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经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的专职交易员(年检有效),具体办理事宜包括: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投标资格入围审查、招标文件答疑,保证金的换据和退还、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合同签订、资料备案、纠纷处理等
14、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本工程入围法办采用合格制,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全入围方式,邀请参加工程投标。
15、本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 5 月 19 日至2014年 5 月23 日。
16、建设单位联系人:郑总 联系电话:13952373519
招标代理人地址: 淮安区西长街238#
联系人:郦怀文 电 话 :0517-85983788
项目经办人 (签字):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0一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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