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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县同舟广场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53次 日期:2016-09-20 02:36:0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德县同舟广场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已由保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基字【2012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保德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资金由保德县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保德县同舟广场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
2.2 招标编号:HSXZZB2016099
2.3建设地址:保德县同舟广场内
2.4招标内容:智能电子显示屏
2.5计划投资:250万元   
2.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有关补充文件范围内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19日至2016年0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报名。报名时需拟使用项目经理携带下列原件: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拟使用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山西省建设工程规费证;8、法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9、报名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上述证件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装订成册,所有原件均现场拍照存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 09月26日至2016年0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德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卢继雄
联系电话:1393509557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昊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06号                      
联 系 人:侯旭飞      
联系电话:15392508865    13593236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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