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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应急产业园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点击:175次 日期:2016-09-19 14:41:39.0

涟源应急产业园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涟源市应急产业园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合作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一、采购条件

涟源应急产业园PPP项目已由涟源市发改局以 《关于涟源市应急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涟发改审[2016]36批准建设,并通过涟源市财政局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涟源市人民政府授权湖南涟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涟源市应急产业园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并以《涟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涟源市应急产业园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涟政函[2016]60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编号:涟源财采计2016-0011,项目编号:HNLWPPP-2016-068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涟源市应急产业园PPP项目

2.项目简介

2.1项目授权主体:涟源市人民政府

2.2项目采购人:湖南涟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3项目建设地点:湖南涟源经济开发区

2.4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

(1)总投资: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40038.37万元。

(2)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6万平方米(约204亩),总建筑面积为20万平方米,其中创新创业中心6.5万平方米,中小企业培训中心7万平方米,企业加速器5万平方米,孵化服务楼1.5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位280个。(以最终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3.采购范围:负责采购范围内建设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

4.计划合同履约日期(或服务期限):本项目经营期拟定为自施工之日起15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3年,具体合同年限以与社会资本方的磋商商定方案为准。

5.质量(或服务)标准:建设标准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工程维护标准必须符合国家以及湖南省、娄底市和涟源市的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

三、采购需求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方,采取BOT运作方式,与中选社会资本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0万元(不低于投资估算金额的49.95%,20000万元),其中:湖南涟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股权出资9180万元(以土地出资),约45.9%,其余资金由中选社会资本出资(10820万元,约54.1%)。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享有项目经营收益权,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四、对资格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须为依法成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工作;

(5)近三年内至少有1个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的以PPP方式投融资参与的项目业绩(不限类别、独立投资或联合投资);

PPP范畴包括BOT、BOO、TOT、ROT、BOOT、BT等各类社会企业参与投融资的各类项目;

(6)供应商(社会资本)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告中的净资产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等值货币);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的单个银行授信证明或不少于1亿元自有资金证明。

(7)参加本次投标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0)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五、申请人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评分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为3家时,采购人将直接确定合格的3家申请人参与下一阶段磋商活动;合格申请人在3家以上时,可由评审小组对合格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采购人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3家申请人参与下一阶段磋商活动;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将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足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时间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9月19日至 2016 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报名,下同)到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三楼报名,现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6.2 请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的单个银行授信证明或不少于1亿元自有资金证明;

(6)由法定中介机构审计有效2015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09时3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九、其他说明:

    1、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

 2、本项目接受涟源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监督电话:0738--4428364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涟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黄忠

联系地址:湖南省涟源市人民路工商银行办公楼七楼

联系电话:1351738556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长沙市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1508482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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