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16年勉县咸河小流域综合治理
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16年勉县咸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陕水规计发〔2016〕17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依据汉中市水利局《关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16年勉县咸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本次招标共设1个监理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建设地点位于咸河小流域的咸河等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灌沟渠1.95km,护地堤0.64km,排污沟0.27km,拦沙坝1座,蓄水池2口,整治塘堰1口,生产道路4.38km,项目简介牌2个,实施生态修复面积7.05km2,标志牌2块,网围栏1.16km,附属工程等造林(苗木采购及栽植抚育)及整地工程,建设地点为咸河小流域的咸河等村,实施经果林159.18hm2,主要品种为樱桃、枇杷,板栗等;道路绿化2.47km,主要品种樱花、石楠等;造林(苗木采购及栽植抚育),建设地点为咸河小流域的咸河村,实施经果林49.33hm2,生态林122.16hm2,疏林补植9.88万株,主要品种为银杏,板栗等;
监理标段: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16年勉县咸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加投标报名的单位于2016年 9 月 19日至2016年 9月 23 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汉中市电视塔西北角)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监理标段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参加报名的企业须项目总监本人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和项目总监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
注: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壹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原件查阅后退回。报名时以上任何一项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不予报名。
4.2 招标文件
监理标段:售价每套 500元,售后不退。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处理踏勘事宜,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要求被委托人、项目总监必须到场,并查验有关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等。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汉中建设工程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及各界导报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包发包交易中心五楼
联系人: 杨女士 电话:0916-2240770
2016年 9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