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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201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IV标段招标公告

点击:35次 日期:2016-09-19 13:17:20.0
 宁强县201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项目IV标段招标公告
(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强县201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县建设项目已由汉中市水利局以汉水发【2016】18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宁强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IV标段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IV标段工程,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主要内容:新建堰闸3座,泵站1座,渠道0.887km,改造渠道1.306km,配套渠系建筑物11座;(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良好;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监理、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6年9 19 日至2016年9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时至12:00 时,14:0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包发包交易中心(汉中市电视塔西北角)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项目负责人本人持身份证、委托书、单位介绍信、社保证明材料、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印章复印件一套。参与了其他标段投标申请的投标人不得对该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壹仟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汉中建设工程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及各界导报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强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代理单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强县县政府院内;                 地 址:汉台区过街楼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三楼;
人:张先生  电话:0916-4221483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16-2522867/13630207151
 
                                                                  2016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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