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石崖政法楼工程所需柴油机组、复合门和水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的委托,对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石崖政法楼工程所需柴油机组、复合门和水泵设备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BQD-1106K-022-GK
二、采购项目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石崖政法楼工程所需柴油机组、复合门和水泵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第一包:柴油机组
第二包:复合门
第三包:水泵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供应商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能在国内合法生产、经营上述产品,并提供相应服务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第一包:柴油机组
1、产品需由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直接制造商或取得本产品销售代理权的经销商投标。
2、制造商须获得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须有能力在青岛提供长期售后服务。
第二包:复合门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直接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复合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著名产品证书及中国绿色环保建材产品证书。
第三包:水泵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直接制造商。
2、投标制造商应通过ISO9001,ISO14000国际体系认证。
3、投标人须有能力在青岛提供长期售后服务,并在青岛地区设有有资质的维修点。
4、投标制造商应具有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
5、投标制造商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其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必须具备的相关生产资质证书。
6、投标制造商所投消防泵产品通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认证。
注:第一到至第三包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进行报名审核;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开标时提供投标人资质原件,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地点:2011年7月9日至2011年8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开标当日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8月2日上午9:30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报价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九、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1年7月25日16:00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供应商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十、请各供应商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山东路支行
账 号:532903242310806
公司地址:青岛市山东路33号新园公寓2号楼704-706室
电话:0532-80910318
传真:0532-86121177
邮箱:hbqd2006@163.com
联系人:李园园 王丹丹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201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