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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文同路道路改建一期工程

点击:58次 日期:2016-09-18 12:12:54.0
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洋县文同路道路改建一期工程已由洋县发展和改革局洋发改发[2015]57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洋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洋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现已具备施工、监理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名称及项目概况
洋县文同路道路改建一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洋县纸坊街道办事处李家村 。本工程为改建工程,为南北走向,南起北环路,北至土门,全长3093.937m,属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16m。该工程分为两期建设,本次招标实施工程范围为车行道部分路基路面、给水管道、雨污水管道、交通工程及路灯照明部分。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施工:设两个标段。A标段为K0+000-K1+420 B标段为K1+420-K3+094.937。本次招标包括路基路面、给排水、路灯亮化等工程的施工。
监理:本工程监理招标设一个标段。包括一期工程范围建设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须具备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建造师须无在建工程。
2、监理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企业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并须无在建监理工程。
3、本工程施工招标为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监理采用合格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单位及建造师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五、要求:
 1、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一套复印件。
 2、监理企业拟派项目总监本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拟派项目总监的身份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投标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一套复印件。
3、以上所述施工、监理企业须到汉中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汉中市电视塔西北角)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元,售后不退。
六、时间
   2016918日起至201692218时止,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
        人:洋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洋县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话:(0916)2225112     18292669920                                                           2016年 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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