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峙镇河泥漕海防执勤道路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
点击:42次 日期:2016-09-14 19:38:31.0 |
虾峙镇河泥漕海防执勤道路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
一、投标人资格3.1条要求变更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资质: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税管所属在普陀区国库的企业。
二、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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