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阴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的 圩里新村二期拆迁安置房工程(1-9#楼及服务设施用房土建、安装及室外、景观工程)(监理)已由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新建项目。
规模及结构类型:本工程总建筑面积43510.62平方米,其中1#、2#、3#楼均为4687.64平方米;4#、5#、6#楼均为4883.46平方米;7#、8#、9#楼均为4687.64平方米,地上框架结构七层,建筑高度20.05米;服务管理用房734.4平方米,框架二层,建筑高度8.4米。建安造价约7800万元,投资额(监理费)约 150.44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及室外停车场、室外道路、室外雨污管道和电力管线基础、景观等工程施工阶段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文明全过程监理。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工程属 财政 资金项目,目前资金已基本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江阴市新桥镇新民路西、庄园路北;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 6 月 18 日至2015年 6 月 17 日,工期36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对上述 一个标段 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申请,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类专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未明确问题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执行):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须提供注册证书、执业证书;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监理工程师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职称证(如需)、学历证(如需),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省监合格证)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的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人(如有)和项目负责人的 2014 年 2 月至 2014 年 4 月的“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证明(江阴本地投标单位根据其提供的单位编号在江阴社保网统一核实)⑥所有投标人应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承诺书》,江阴市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查询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两者)。
备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的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以及授权委托人(如有)、项目负责人的 “个人社保参保基”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均需随身携带原件核查;其它证明材料信息均以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相关信息为准。
5、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发布,发布时间为 2014年 5 月26 16 日起。
6、本工程开标时间为 2014年 6 月 9 日 9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808 室(江阴市长江路181号江阴市土地交易中心18楼)。
7、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等的方法:投标申请人首先在本单位会员系统内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会员系统内的招标文件下载模块内下载本工程的招标文件。
8、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等文件,并采用个人账户支付方式支付资料费用305元人民币,费用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进行。
9、投标人于2014年 5 月 28 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至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1709(江阴市长江路181号江阴市土地交易中心17楼)购买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光盘”,每张费用为 100元整 。未按时购买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光盘”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或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的,按废标处理。
10、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14年 5 月 21 日16:00时前,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ggzy.com.cn/jyweb)的本工程招标公告下方疑问留言区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解答并形成补充文件后于2014年 5 月 23 日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ggzy.com.cn/jyweb)的 “答疑公示栏”中发布,投标人自行点击下载后获取。
1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叁万 元整。
11.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网上递交,请投标单位确保自己单位的诚信库基本账户信息无误,并从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相关操作说明,请查看“www.ggzy.com.cn”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中的《保证金网上支付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致电0510-86002616黄工。
11.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4年 6 月 9 日 9 时前到账,如在规定的时间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
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考虑到异地、跨行等到账延迟的问题,请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早安排好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11.3、招标人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2、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13、中标后或监理期间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监工程处理。本工程在中标后或在监理期间不得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按澄建【2012】83号文第十五条执行。
14、在中标公示期间,预中标单位是预选承包商库以外企业的须至江阴市建设局建工处进行备案登记,凭备案登记表至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15、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详见招标公告下方的附件(招标文件)。
注:
1、 法定代表人和总监须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总监无在监工程,且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www.ggzy.com.cn/jyweb)中“无在建工程及无报名项目”。
2、江阴市以外投标单位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社保交费证明,证明至少包含以下信息:单位编号、单位名称、个人编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缴费情况,否则该社保证明不予认可。江阴本地投标单位根据其提供的单位编号在江阴社保网统一核实。经查实如有不符之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时提供的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
4、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监理工程师的,以省监合格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若省监合格证上未注明专业的,则以职
称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若省监合格证和职称证书均未注明专业的,以学历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此三证书专业的优先顺序如下: ①省监合格证②职称证书③学历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为本工程主项类专业(房屋建筑类专业)包括以下专业:建筑技术科学,土木工程,建筑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工民建,建筑工程,建筑设计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经济管理,工程监理,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技术、工程结构分析、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
6、若投标人认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为本工程的主项专业的相关专业,应当以答疑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未包含在注6及未在答疑中增加,则评标委员会可认为其专业不是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并按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