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峙镇河泥漕海防执勤道路建设工程 |
点击:58次 日期:2016-09-11 04:36:24.0 |
虾峙镇河泥漕海防执勤道路建设工程 |
本招标项目虾峙镇河泥漕海防执勤道路建设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本工程位于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
2.2 工程造价:95.8489万元。经评审确定的下浮率为6 %~ 8%。
2.3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4 工程概况:虾峙镇河泥漕海防执勤道路建设工程,本工程位于普陀区虾峙镇,道路长1217.038m(其中993.592米道路宽3.2米,223.446米道路宽2.2米)5cm碎石垫层,18cm厚c30砼道路面积。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原砼路面拆除、混凝土路面浇捣、波形钢板护栏安装、平台栏杆制作安装等其他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企业资质: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普陀区企业。
3.2 项目经理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
3.3 企业、项目经理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9 月 9 日至2016 年 9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 11:00,下午 14:30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 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报名受理处。)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同时携带下列资料报名:
(1)企业简介、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报名表、拟派项目经理证书和工作手册,项目管理班子相关人员证书,项目管理班子全体人员必须提交社保证明(2016年8月份(含)以后);
(3)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所有资料复印件除注明外均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同时须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 年 9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中心(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开标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普陀区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0楼
邮 编: 邮 编: 316100
联系人: 何俊杰 联 系 人: 李攀攀
电 话: 电 话: 0580-3057576
传 真: 传 真: 0580-3057576
2016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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