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公安局看守所及各派出所监控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
点击:86次 日期:2014-05-15 00:00:00.0 |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受灌南县公安局委托就其看守所及各派出所监控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灌南县公安局看守所及各派出所监控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GNZFCG2014022G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必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供查验);
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工信部颁发的三级(含三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者本地通信运营商。
4、投标人须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
5、考虑到本项目主要设备与灌南县公安局综合平台软件系统进行无缝隙接入,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所以在本系统工程中凡涉及到“海康威视”品牌设备的监控产品,各投标人须继续采用招标文件设备清单中规定的“海康威视”品牌产品,并且在投标时必须提供该品牌设备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原件和质保承诺原件。
6、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选择的所有摄像机产品的公安部权威检测报告(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原厂公章的复印件即可)。
7、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本人应具有二项40万元以上规模的同类型业绩。
9、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书、资质证书、ISO证书、业绩证明和授权证书材料等(以上材料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备查,未提供的作无效标处理)。
1、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县泰州北路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9室)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人民币/家,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3、投标人到灌南县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gnzbcg.net/Index.ht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4年6月7日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6月7日15: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3年6月7日15:00
开标地点:江苏省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评标地点:江苏省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户 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932005010001048906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灌南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限于2014年5月28日17时00分前到达指定帐户,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注: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815624725
项目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18-83696511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 |||
项目名称 |
灌南县公安局看守所及各派出所监控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GNZFCG2014022G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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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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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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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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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和要求。我们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说明:投标人须在2014年5月23日17:00之前递交或传真本“投标报名表” 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