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江苏沛县中江国际城镇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江苏省2013-2017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二期工程项目(2015年新开工项目)(沛县)已经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沛发改审发[2015]11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沛县啤酒厂北侧中江文萃苑项目围墙与围挡工程施工的投标。
2.沛县建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沛县啤酒厂北侧 。
3.2工程规模:投资估算价为 100万元。
3.3质量要求:合格。
3.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5.工 期:40日历天;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钢结构资质的叁级或以上;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资质;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4投标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4.5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4.6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4.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4.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截图上传)。
4.9根据苏建规字【2016】3号文要求,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应携带电汇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和企业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将电汇回单复印件和企业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送至交易中心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额:贰万元(大写)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沛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509266194128;
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5.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 9月7 日至2016年 9 月 14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6年 9月 14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年 9月20 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报送招标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 月 10日 9 时30 分。
7、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为:
a投标报价 92分
b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8分
9、其他:
9.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9.2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必须同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当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9.3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 、施工员 、预算员、材料员)的人员信息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在施工合同备案时进行明确。
10、招 标 人 :江苏沛县中江国际城镇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沛县沛城镇香城路10号
11、招 标 代 理 机 构:沛县建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沛县政务服务中心西楼三楼325室)
联 系 人:徐静田
电 话:0516--8964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