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武县迎宾大道绿化美化工程已由宁发改审批【201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武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县财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武县迎宾大道绿化美化工程
2.2招标编号:(140925)RXYZB-2016-065
2.3建设地点:宁武县马家湾村
2.4建设规模:宁武县马家湾村岔道至高速路出口绿化工程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2.7工 期:60日历天
2.8计划投资:约2673.12万元
2.9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三年从事过同类型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从事过800万元以上的同类型园林绿化工程;且须是进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易中心的项目。
3.3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5日至9月9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长征西街45号)报名.
4.2报名时由拟派项目经理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肆套:
(1)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规费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8)拟派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建造师须提供注册证、安全考核证书);(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0)项目经理同类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最终竣工验收报告三项齐全);(11)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12)项目经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现场照拍存档
4.3项目授权人需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余9家以上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含9家);如报名的申请人少于9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长征西街45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6.2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武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宗文亮
电 话:1850350220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瑞鑫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边利青、武建华
地 址:太原市平阳路平阳景苑7号楼2508室
电 话:18035136216 0351-8363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