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河南 > 濮阳市

南乐县韩张镇初级中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24次 日期:2016-09-05 03:28:0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濮发改社会2014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乐县韩张镇初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C-PYZB-2016-013
2.2建设规模:教师周转宿舍建筑面积约1050平方米;
2.3建设地点:南乐县韩张镇;
2.4投资金额:约185万元;
2.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
2.6    期:10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包括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过年审合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92- 98日(北京时间)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资料。
五、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指定账户如下)投标人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此款为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开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韩张镇初级中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703478195
招标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393-4612000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