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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城市宣州区地方税务局中心机房UPS主机及电池、触摸查询系统采购安装项目(XZCX2016-126)、宣城市宣州区地方税务局电子档案室密集架及配套设施等采购安装项目(XZCX2016-126)询价文件澄清函

点击:19次 日期:2016-09-05 03:17:31.0

 

各投标人:
一、现将宣城市宣州区地方税务局中心机房UPS主机及电池、触摸查询系统采购安装项目(XZCX2016-126)、 宣城市宣州区地方税务局电子档案室密集架及配套设施等采购安装项目(XZCX2016-126)两项目询价文件中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4条“供应商参与询价活动的费用“4.2除询价采购文件的工本费外,中标人还应承担本次询价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缴讫),标准为:按照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60%计取代理费用(计算后的代理费不满5000元,按5000元计)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上述相关费用。”修改为“4.2除询价采购文件的工本费外,我中心不收取任何服务费,各供应商报价时不需考虑。”。
特此函告
 
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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