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临高速公路路面维修处治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
点击:59次 日期:2014-05-14 00:00:00.0 |
山西省祁临高速公路路面维修处治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13]1249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建管[2014]131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山西省祁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18%、省高管局自筹28%、银行贷款54%,招标人为山西省祁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1.1本项目为全长175.394公里,处治面积2103017平方米,路面维修处治工程修复后符合原高速公路设计技术标准。处治内容包括路面微表处、铣刨重铺、桥面铺装维修、隧道路面维修、标线恢复等。
本项目建设拟定招标时间自2014年6月份开始,拟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工期为两年。
1.2 招标代理范围和内容:
(1)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工作;承担可能涉及的第三方检测、工程咨询等招标代理工作;
(2)承担工程量清单复核、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3)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及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业绩、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4.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
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6.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送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省祁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祁临高速公路祁县收费站旁
邮 编:030904
联系人:
电 话:0354-5110552
传 真:0354-5110978
山西省祁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