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供电及通信线缆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点击:146次 日期:2014-05-14 00:0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供电及通信线缆升级改造工程 已由 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晋高管信监发 [2013]909号)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山西省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为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经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批准,太原高速公路公司决定对古城营、罗城、晋祠、清徐、文水东、小店6个收费站收费岗亭部分设备、供电线缆、通信线缆进行改造。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计划工期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收费、通信、监控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1000万元 。
3.3、近五年内(
3.4、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公路或机电专业)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5、近三年企业无不良信誉,未被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信用等级为D级。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本标段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5.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太行东街66号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牛先生
电 话:0351-7839817
招标代理:山西交建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亲贤北街103号省高管局附楼5层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姬先生
传真电话:0351-7075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