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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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2214008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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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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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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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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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河北分院项目定向地热采、灌井施工及回灌系统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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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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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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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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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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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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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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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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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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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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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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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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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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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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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72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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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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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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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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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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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一灌两眼定向地热井:定向开采井要求井口水温不低于80℃,水量大于70m3/h,井口坐标:X4344856.48,Y39439122.797;斜深4200m(垂深3720.0m)。定向回灌井要求井口水温不低于80℃,水量大于70m3/h,井口坐标:X4344861.305,Y39439173.178;斜深3440m(垂深3220.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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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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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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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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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5.1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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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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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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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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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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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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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投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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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被判为 废标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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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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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北省地矿局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大队 项目负责人:鲍洪智0207034 第二中标候选人:邯郸市伟业地热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北省地矿局第四水文工程地质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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