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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般若湖廉租住房配套幼儿园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点击:49次 日期:2016-08-29 16:22:2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台县般若湖廉租住房配套幼儿园工程已由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忻发改发【2016】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台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资金除申请国家补助外,其余由五台县财政及企业自筹解决,项目估算总投资2005.38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五台县般若湖廉租住房配套幼儿园工程施工
2.2 招标编号:HSXZZB2016096
2.3建设地址:五台县台城镇般若湖廉租房小区北侧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幼儿园,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有关补充文件范围内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月29日至2016年09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报名。报名时需拟使用项目经理携带下列原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须为拟使用项目经理);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副本;4、山西省建设工程规费证;5、安全生产许可证;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拟使用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8、法人身份证原件;9、报名人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10、工程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上述证件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装订成册,所有原件均现场拍照存档。
注: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规定。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如报名的申请人少于9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台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联 系 人:贾东平
联系电话:18935015229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昊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06号                      
联 系 人:侯旭飞   
联系电话:15392508865    13593236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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