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2012年度洪泽湖湖区小型防汛除涝设施项目第Ⅱ标段招标公告 |
点击:58次 日期:2014-05-14 00:00:00.0 |
盱眙县2012年度洪泽湖湖区小型防汛除涝设施项目第Ⅱ标段
招标公告
盱眙县2012年度洪泽湖湖区小型防汛除涝设施项目已经由上级批准兴建,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决定对本项目公开招标,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盱眙县2012年度洪泽湖湖区小型防汛除涝设施项目第Ⅱ标段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个1标段,包含:盱城镇龙眼南涵洞拆建;马坝镇王庄北排涝站拆建、王庄圩涵闸拆建;官滩镇古河槽疏浚;鲍集镇何嘴排涝站维修;铁佛镇赵圩站拆建、岗庄站改造、李圩闸拆建;明祖陵镇汪咀、种咀引排涵闸拆建;淮河镇蛤滩圩管涌加固;仇集镇白岗圩加固;兴隆乡厉庄圩排水涵拆建;维桥乡维才排涝站等工程,总投资约205万元。
(3)工程地点:盱眙县盱城镇、马坝镇、官滩镇、鲍集镇、铁佛镇、明祖陵镇、淮河镇、仇集镇、兴隆乡、维桥乡
(4)工期要求:40个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
3、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办法,审查资料如下:
①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③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④投标项目经理、被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投标单位为项目经理及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2013年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交费证明)证明材料;
⑤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外地企业也可由当地检察院出具),《告知函》中应载明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需分别查询)。
投标申请人到检察院办理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项目经理查询还需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项目经理资质证明、④所参加工程的招标公告。地址:盱眙县金源南路(神龙大酒店旁),盱眙县人民检察院综合预防科;联系方式: 0517-80911027(戚科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请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www.xyzbw.com办事指南区下载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与投标文件开标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审查。
报名人应在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进行初步审查: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来备查;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关费用:报名费300元,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叁万元整,投标人于开标前由其基本账户汇到盱眙县投标管理中心,具体汇款方法见:http://www.xyzbw.com/Down_show.asp?Newsid=8
5、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招标人设投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7、实行项目资金县级财政报帐制和项目会计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县水务局按照项目规模和施工进度分期拨付补助资金,工程进度完成80%拨付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付20%;其余5%待工程竣工一年无质量问题一周内付清。
三、报名截止时间:请申请人于2014年5月9日至2014年5月15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分(节假日除外)到 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盱眙县淮河东路108号)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
四、联系电话、地址
招标中心:田 玲 0517-88220123 淮河东路108号
招 标 人:盱 眙 县 水 务 局
招标代理名称: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