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医院南广场室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点击:28次 日期:2016-08-26 21:32:28.0 |
泾县医院南广场室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皖建施招JX2016161
发布日期:2016年8月26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泾县医院南广场室外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招标人:泾县医院
4、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泾县医院院内
2、建设概况:室外停车场、新建沥青道路、新建人行道、道路硬化、排水沟、新建篮球场、亮化及绿化工程等。
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含临时),且无在建工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招标代理(海星代理)窗口处。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 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县医院
联系人:沈女士
电 话:1380562893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女士
电 话:15856352638
七、备注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持本人身份证)及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提供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须与开标一致)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省外企业开标前需办理进皖备案。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