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路改造工程所需路灯18盏、千禧银杏苑供热所需给水管材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点击:61次 日期:2011-06-17 16:55:45.0 |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路改造工程所需路灯18盏、千禧银杏苑供热所需给水管材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的委托,对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路改造工程所需路灯18盏、千禧银杏苑供热所需给水管材等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BQD-1105K-014-GK
二、采购项目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路改造工程所需路灯18盏、千禧银杏苑供热所需给水管材等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第一包:路灯18盏
第二包:给水管材等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第一包:路灯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路灯专业生产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或其就该投标授权的能在国内合法销售的和提供上述产品相应服务的合法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有厂家直接委托代理书)并须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当地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代理商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须具有本项目的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具有良好的配送货能力、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 所有灯具投标时带样品,灯杆为约0.5米样品杆,其中灯具为全套样品;
路灯所需电缆:
1、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在国内具有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生产企业;
2、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3、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
4、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能够提供产品有效的检验报告,资格资质文件;
※ 开标时带全套电缆样品长度不少于30厘米。
6、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检验报告、合格证等真实有效;
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近两年无违法经营行为。
第二包:给水管材等
⑴ 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⑵ 具有国家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3) 所投产品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地点:2011年 6月18 日至2011年7 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
六、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七、开标当日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 7月12 日下午2:30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报价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九、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1年7 月 1 日16:00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供应商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十、请各供应商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山东路支行
账 号:532903242310806
公司地址:青岛市山东路33号新园公寓2号楼704-706室
电话:0532-80910318 85960655
传真:0532-86121177
邮箱:hbqd2006@163.com
联系人:李园园 王丹丹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