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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医医院眼底造影激光治疗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点击:67次 日期:2011-06-17 15:17:25.0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医医院眼底造影激光治疗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医医院的委托,就其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医医院眼底造影激光治疗机等设备招标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国内进行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QX1119022
二、招标内容:
第一包:眼底造影激光治疗机一套;
第二包:光子嫩肤仪一台;
第三包:糖尿病并发症检查箱一个;腰椎牵引床一张 ;生物组织自动脱水机一台;
第四包:多参数脑科颅内压监护系统一台;
第五包:超高倍显微镜检查系统一台;卡式灭菌器一台;纤维支气管镜一台;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投标人须为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独立法人单位,工商注册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含本次采购货物类别)。
4、投标人所投货物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5、投标人所报产品若非自身所生产,则须具有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或供应商本身就是该产品的代理/经销商。
6、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原则上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加;如果有多家投标人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价格最低者为有效投标人。
7、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开标会现场须提供上述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原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自2011年6月18日起至2011年7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在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2号北B1号楼2层(中联U谷2.5产业园内)发售。(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标书售后概不退回(如需邮购另加邮费人民币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审查;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2011年7月8日上午09:30前,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七、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解释权属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八、如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在2011年7月1日14点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书面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青岛政府采购网: http://www.sunp.gov.cn
招标公司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2号北B1号楼2层(中联U谷2.5产业园内)。
联系电话:(0532)83080819,13105185989
    真:(0532)83080820-转分机(605)
E-mail:qxzbqd@sina.com
联 系 人:李书霞 宋嘉伟
邮政编码:266001
开 户 名: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5329 0430 3510 288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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