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发区粮食储备油库续建工程所需泵类及其他物资项目采购公告 |
点击:54次 日期:2011-06-16 23:51:25.0 |
青岛开发区粮食储备油库续建工程所需泵类及其他物资项目采购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开发区重点工程局的委托,就其粮食储备油库续建工程所需泵类及其他物资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266033)
联 系 人:孙睿 王峰
联系电话:0532-85668627 85668628 80615083(自动传真)
单位网站:www.qdbidding.com 电子信箱:sunrui@qdbidding.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08573655608091001
二、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青岛开发区粮食储备油库续建工程所需泵类及其他物资
招标项目编号:SDSITC-0411106
招标项目内容:潜污泵、冷却水泵、泡沫泵、泡沫罐、油泵、泵房控制总盘、电热培养箱、双目物理显微镜、油脂烟点仪、冰箱、玻璃器皿、多功能扦样器、多功能谷物容重器的供货、安装及其配套服务。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一)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投标人须为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二)合格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为本次采购主要设备的供应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投标人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报价,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2.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3.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五、踏勘现场:定于2011年6月28日13:30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长江中路359号)集合,统一安排踏勘本项目现场。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1年7月8日8:45-9:30,招标代理机构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8日9:30。
八、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于2011年7月8日9:30在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九、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