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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普陀区社会公共视频共享平台升级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点击:43次 日期:2016-08-25 14:09:34.0
舟山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普陀区社会公共视频共享平台升级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ZY20160021
三、采购项目名称:普陀区社会公共视频共享平台升级采购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普陀区社会公共视频共享平台升级采购
1
169.5
主要包括视频共享平台、流媒体服务器、运维管理服务器、网存储主机、拼接控制器、操作台等设施设备
{备注}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主要理由:一是为顺应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核心新技术发展趋势,深化智慧普陀、平安普陀建设,整合公安、交通、海洋渔业、环保、教育、旅游、城管及社会面等视频监控资源,规范政府及社会面视频监控资源的建设和管理,推动社会公共视频监控建设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充分发挥视频信息在治安防控、打击犯罪、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浙江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浙综委办[2016]11号)要求,进一步提升G20杭州峰会安保综合保障能力,拟建立普陀区社会公共视频共享平台。二是该平台基于统一技术架构和联网规范,充分利用现有公安视频专用及平台资源进行升级,建立全区政府视频专网和视频共享平台。三是为最大程度确保与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监控平台的系统兼容性、平台接入及控制要求,确保视频专网应用的连贯性、便捷性,要求配套的服务器与存储采用与原视频共享平台同一品牌的设备,避免不必要的技术壁垒,遵循统一视频专网、统一平台架构、统一安全接入等要求,提高系统整体的稳定性、兼容性和可维护性,特别要保障系统在发生紧急情况时需要厂商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基上于上述原因,根据2014年采购结果,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原厂商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采购活动。
八、拟定供应商: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九、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反映。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并同时告知舟山市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舟山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0580-3823025
传真:0580-3821292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四层
2、采购人名称: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51580926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80-3062881
地点:舟山市普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3号楼312室
4、舟山市普陀区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督查科
监督投诉电话:3820791
地点:舟山市普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3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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