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塘东路(绕城线-蓝田北路)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点击:69次 日期:2014-05-13 00:00:00.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凉塘东路(绕城线-蓝田北路)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环保局以长经开产业(投)[2010]0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凉塘东路(绕城线-蓝田北路)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内;
2.3 招标控制价:15364261.43元。其中工程设计费用(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299000元,工程施工造价:15065261.43元(其中未出上限价清单部分12672300元,已有上限价清单的土建部分:2392961.43元)
2.4 规模:
凉塘东路(绕城线-蓝田北路)绿化景观工程,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内,凉塘东路西起绕城线,东至蓝田北路,街角绿地位于凉塘东路与蓝田北路东南角。总绿地面积39886㎡,其中凉塘东路两侧14130㎡,街角绿地25756㎡(含约10000㎡的水面面积)。内容包括凉塘东路(绕城线-蓝田北路)道路两侧及街角绿地的地形整理、绿化、人行道铺装、园路、小品、给水、盲沟排水、亮化等。
2.5 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20天(日历日)(其中方案优化10天、施工图设计10天),施工工期210天(日历日);
2.6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保修;
2.8 招标范围:凉塘东路(绕城线-蓝田北路)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到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全过程,内容包括: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绿化景观工程施工等;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10 招标编号:HNWLXM-CSJKQ-2014-0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4 项目经理(设计施工总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
3.5施工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6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
3.7投标单位在过去三年内(2011年7月~2014年6月)无合同履约纠纷。
3.8拟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年龄不超过60岁的在职员工。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发改法规[2011]301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由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5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本招标项目取消报名环节,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从2014 年 5月13日~2014 年 6 月 5 日上午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etz.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http://www.cetz.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6 月 5 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次投标要求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另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有效证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资质等级证书或法人资格证书任一项均可)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法人信誉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