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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交通运输局新建沟门至窑子沟、210国道至飞马河四级水泥路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点击:82次 日期:2016-08-25 01:15:2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塔区交通运输局新建沟门至窑子沟、210国道至飞马河四级水泥路项目已由延区经发【2016】273号、延区经发【2016】2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市宝塔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市补助,不足部分区财政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延安市宝塔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建科院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宝塔区冯庄乡、宝塔区柳林镇。

  2.2工程规模:沟门至窑子沟项目总里程1.60公里,执行四级水泥路标准,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主要工程内容:路基挖土方1100m?,18厘米厚C30混凝土面层7200㎡,18厘米厚8%石灰稳定砂砾基层8000㎡,C25混凝土边沟447m,浆砌石挡土墙32m?,新建Φ0.8米混凝土圆管涵30m/5道。

  210国道至飞马河项目总里程0.99公里,执行四级水泥路标准,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主要工程内容:路基挖土方891m?,18厘米厚C30混凝土面层4468.5㎡,18厘米厚8%石灰稳定砂砾基层4965㎡,C25混凝土边沟343m,新建Φ0.8米混凝土圆管涵12m/2道。

  2.3计划工期:105天。

  2.4项目计划总投资:185.5997万元。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申请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交通厅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申请人在报名时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6日(公休日不休),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在延安市大砭沟畜牧局家属院单边楼503报名,报名时携带证件: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交通厅颁发)、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业绩(2013-2015年承担过类似四级公路已完工程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一份)、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2014-2015年)审计报告、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需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2份。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17时(公休日不休)。地点为延安市大砭沟畜牧局家属院单边楼50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延安建设规划网》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市宝塔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科院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宝塔区区政府院内         地   址:延安市大砭沟畜牧局家属院单边楼503

  邮    编:716000                   邮   编:716000

  联 系 人:贾工                     联 系人:李文静

  电    话:13809111593              电   话:1519112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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