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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盛生态农场附属工程

点击:42次 日期:2016-08-24 23:26:22.0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市新盛兴吕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的徐州市新盛生态农场附属工程已经徐州市铜山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铜发改经济投审【201412。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徐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市吕梁风景区管理处伊庄镇白塔湖水库东北角;
3.2工程规模:投资估算价约为1000万元
3.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项目全部内容;
3.4计划开工时间:2016   9 月;
3.5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
3.6质量要求:合格;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5.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5.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62月至20167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截图后上传);
5.6、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
5.7、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5.8、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9根据苏建规字【20163号文要求,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交至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地点:铜山新区长江西路9-1科技创业大厦B座,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换取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开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贰拾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开户账号:3203020221010090009997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电汇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电汇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7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6.8、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608   24   日至201608   29   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68  29   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9    4  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9    14   日上午9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9.1投标报价:                90
9.2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10
10
、其他:
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施工员1名、预算员、材料员的人员信息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在施工合同备案时进行明确。
11、招标人地址 淮海西路188    
12、联系人: 王曙       电话:13685138726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和平路64号帝都大厦26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6-83905011
 
 
                                                                                              徐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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