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江苏 > 徐州市

[睢][SCZ(2016)044]睢宁县图书馆书架及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31次 日期:2016-08-24 23:26:10.0
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睢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与体育局的委托,对睢宁县图书馆书架及家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机构: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
二.项目内容:睢宁县图书馆书架及家具采购项目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书)。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3、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
4、投标人需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四、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1、《睢宁县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表》原件(下载地址:睢宁县财政局—下载中心);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本公告发出日为基准日);
3、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证书;
8、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前1月或前2月(以本公告发出月份为基准)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
9、供应商的前1月或2月(以本公告发出月份为基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工具)发票复印件;
1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中为复印件并加盖鲜章,3-7开标现场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五、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
请申请人于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到采购机构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本招标文件不得转让,没有购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9月13日上午09:00至9:30递交到睢宁政府采购中心,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提交: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保证金20000.00元。并确保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或银行汇票形式提交至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收款单位:睢宁县国库支付中心-清算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睢宁支行
账号:3200 1717 4360 5251 1766
九、开标时间:定于2016年9月13日上午9:30,在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务必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现场。
十、招标文件澄清: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可能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投标人在2016年8月31日下午5:00前提出书面建议或意见,过期不再受理。
 
采购机构: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    编:221200
联 系 人:王琛
电    话:0516—88307875
邮    箱:snzfcgzx@126.com
详细地址:江苏省睢宁县永昌路财政局大楼203室
采购单位:睢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与体育局
联 系 人:周录  
联系电话:13815303532
 
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8月24日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睢采招(2016)04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2022 V4.5